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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会章程
深圳市中银鹏TT保龄球会章程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在深圳市中银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赞助期间,本会命名为深圳市中银鹏TT保龄球会(以下简称TT球会)。TT球会2000年底开始组建,2002年正式成立。TT为英文。。。的缩写,释义为。球会的会徽请参阅附件。第一章 总则
TT球会目前主要活动场所为深圳市保龄球活动基地,地址为深圳市笋岗西路体育大厦负一楼,联系电话83268850。
第二条:TT球会由深港两地保龄球爱好者自愿发起,自发组织。球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组织球会的比赛及活动。球会在全体会员的全力支持下独立运作,球会自主作出决议或决定,不受任何外界干扰。
第三条:球会宗旨
1、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举办保龄球比赛,加强深港两地保龄球爱好者的交流与合作;
2、通过举办各种保龄球比赛,致力提高会员的保龄球技战术水平;
3、加强与其他保龄球组织之间的联系,开展体育交流,增进球会间友谊,促进深圳市保龄球运动的发展;
4、TT球会定性为非盈利团体,其主要宗旨是为会员组织保龄球比赛及活动,并为会员举办活动提供便利;
5、TT球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举办比赛。从2008年起,球会对内加强规范性建设,对外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先民主后集中、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按照本章程,走民主自律、自我发展的道路,致力为会员提供一个和谐、快乐的保龄球平台,争取把TT球会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保龄球俱乐部。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球会的基本任务
1、积极组织深港会员参加保龄球比赛,为提高深港会员的保龄球水平出谋献策;
2、坚持举办TT保龄球队际联赛及星期六的TT周赛,以及会内各种保龄球趣味赛事。在适当的条件下,球会应适时扩大TT保龄球队际联赛的参赛面及影响力,为推动深圳保龄球运动作贡献;
3、根据球会的赞助合同,体现赞助方的赞助效益;
4、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及合作;
5、选拔高水平会员参加各类重大的保龄球比赛;
6、加强与球馆的沟通,为会员提供安全、舒适、优惠的活动场所。球会以两个自然年为限,由球会委员会全面评估与球会所在场馆的合作关系后,经集体讨论后重新确定球会的主要活动基地;
7、定期举办保龄球培训班,培养球会后备人材;
8、建立并管理球会网站(09年6月30日前完成);
9、创造条件参加国内及香港高层次的保龄球比赛,如全国锦标赛、维达杯或省际、深港俱乐部间的比赛。
第三章 会员资格、会费
第五条:会员资格
凡热爱保龄球运动的爱好者及支持该项活动者,愿意遵守TT球会章程,积极参与TT球会组织的比赛,按时缴纳会费的,均可申请成为TT会员。
1、与TT球会有历史渊源的,原TT会员(须两年内参加过TT队际联赛、最近一年内参加球会举办的其它比赛6次或以上、确定参加2009年度队际联赛),应在本章程正式实施后填写《会员申请表》(会员申请表摆放于训练基地前台),由球会负责人(会长、常务副会长及副会长,下同)审批成为TT球会正式会员。除球会委员会成员外,会员按照递交《会员申请表》的时间确定最终入会日期,由球会文书以025为序开始编排会员号码,并分配会员储物柜。
2、非TT会员或未参加过TT队际联赛的男球员申请加入TT球会前,必须填写《会员申请表》,并参加TT球会举办(或由球会主导)的队际联赛或周六举办的TT周赛(最近一年内,六周或以上)等赛事,经TT球会委员(至少一名)签署推荐意见后,由TT球会负责人审批。非TT会员或未参加过TT队际联赛的女球员申请加入TT球会,必须填写《会员申请表》,并参加TT球会周六举办的TT周赛(最近一年内,三周或以上)等赛事,经TT球会委员(至少一名)签署推荐意见后,由TT球会负责人审批。
3、不符合上述条件,一律不批准加入TT球会。旧会员不参加球会举办比赛的,在本章程正式实施30天后停止会员资格,不再享受球会的练球等优惠。特殊情况下,旧会员可由球会委员会集体表决(半数以上)特批成为会员。
4、申请加入TT球会的球员,不允许拥有深圳的双重保龄球会籍。如在此之前加入其他球会的,必须退出其所在球会方可申请成为TT会员。如在申请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自动退会处理(不退会费)。
5、经球会会长特别批准,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及球会所在场馆的工作人员可以成为球会的荣誉会员,荣誉会员必须填写《会员申请表》,但是免交会费,除不享受被选举权外,其余权利与正式会员一致。
6、为使球会的会员均衡发展,高水平球员申请参加TT球会的,须经球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并经过表决(半数或以上)最终确定是否吸纳为TT会员。高水平球员包括1)、最近三年通过选拔赛进入深圳市级或以上代表队,并代表市级或以上代表队参加全国或者省级比赛的男子球员;2)、最近三年入选过国家集训队的女子球员;3)、2008年度排名深圳市积分联赛榜前十名的球员;4)、提交入会申请时在本届或前届队际联赛个人平均分排名前八名的球员。球会批准高水平球员成为会员后,由球会委员会综合各种因素,作出是否同意其参加TT周赛的决定。
7、申请成为TT会员的,应详细参阅本章程,如实填写会员申请表上的各项内容,包括真实姓名,出生年月日(50周岁以上的会员须附身份证复印件),日常联系电话,紧急情况时家庭联系电话等,否则,球会负责人有权不批准其成为TT会员。对于会员的个人资料,球会将严格保密(只有球会负责人及文书有权查看)。
8、球会的有关决议、决定以及通告一般以三种形式通知全体会员。1、手机信息;2、在球会宣传栏公布;3、在相关网络进行公布。其中比赛及会议通知通过手机信息送达,会员更改手机号码或联系方式时必须向球会通报。球会通过上述三种方式传达、公布的决议及通知视为送达,造成延误或损失的,由会员自负其责。为节省开支及减轻球会文书的工作压力,球会在随后时间将调整手机发送信息的方式,以后发送给会员的手机信息全部通过“飞信”发送,请所有会员接收到带有“飞信”及球会会长姓名的信息时予以接收及反馈。
第六条 会费
1、TT会费的标准为每年300元,球会在每年的1月1日及7月1日分两次收取,每次150元。本章程正式实行后收取的会费有限期至2009年6月30日。
2、本章程正式实施后,原TT会员(指正式填写过入会申请并获球会批准,曾经缴纳过会费)在提交《会员申请表》的同时,男会员必须一次性缴纳半年会费150元;以前未加入TT球会的球员申请成为会员的,必须同时缴纳100元的注册费及半年会费150元。原TT女会员必须一次性缴纳半年会费120元;以前未加入TT球会的女子球员申请成为会员的,必须同时缴纳100元的注册费及半年会费120元。
3、会费即将到期时由球会负责提醒,接到球会通知超过45天仍未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不再享受会员的权利。会员的会费可以委托其他会员代交。
4、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长期不在深圳生活的会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球会负责人,由球会负责人通报委员会,其会员资格可以另行处理。
5、从2009年起,无特殊原因自动退会两年内重新申请成为会员的,除会费外须缴纳300元注册费,并按本章程第七条第二款办理入会手续。退会两年后重新申请成为会员的,除会费外须缴纳500元注册费,并按本章程第七条第二款办理入会手续。
6、球会从2009年起,以半年为限统计会员参加球会组织的比赛次数,并以参赛次数确定是否同意其继续享受会员的资格。无特殊原因,在半年内未参加球会举办或球会主导的队际联赛的会员,或在半年内参加球会以及球馆组织的其它比赛(如训练基地周赛、月赛、TT周赛、TT月赛、TT九瓶赛、深港保龄球对抗赛、常青挑战赛、中秋夜光杯赛、情侣赛、耐力赛、王中王等赛事)少于三分之一的会员(如在半年内球会除联赛之外举办了60次比赛,参加次数少于20次的),其半年会费提高到300元。无特殊原因一年内没参加球会举办或球会主导的队际联赛的会员,或一年内参加球会组织的其它比赛少于三分之一的会员,从2010年1月1日起不再批准成为TT会员。球会在本章程正式实行一个月后正式确定会员名单,并通知球会所在场馆执行原定优惠练球价格。本章程正式实行一个月后,未申请加入TT球会的旧会员不再享受会员的权利。会员在一段时间内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球会比赛的,应口头或书面报告球会负责人,由球会负责人通报委员会,其会员资格可以另行处理。
7、会员的注册费和会费由球会统一管理,用于制作会员证及会员球衣,以及举办球会内部保龄球比赛及球会集体活动。
第七条:退会
1、会员因个人原因自愿退会,应向球会负责人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经委员会讨论通过(半数以上),收回会员证书,停止享受会员权利(不退会费);
2 、会员由于个人原因对球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经委员会集体讨论并表决(三分之二或以上)通过后,强制取消其会员资格,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宣布。在这种情况下,会员不得向球会提出任何要求,球会将不退还未到期会费。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处罚规则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及义务
1 、遵守球会章程及决议;
2、享受球会内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 、对球会事务进行批评及建议;
4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5 、优先参加球会举办的各类活动 ;
6 、按时缴纳会费;
7、享受球会与球馆约定的优惠,按照入会先后的顺序由球会分配免费的储物柜(共五十个,以提交会员申请表的先后分配);
8、享受球会对参与特定比赛的津贴;
9、会员代表其它保龄球组织(如协会、球馆、其它球会等)参加在深圳举行的比赛,必须通知球会会长或常务副会长,经球会会长或常务副会长同意后方可参赛。
10、为保障球会及球馆的利益,会员的练球优惠仅限于会员本人,但在一个月之内会员的伴侣或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会员练球的优惠价格三次。除此之外,所有会员的朋友按照非会员的价格收取练球费用。从2009年起,所有参加TT周赛的非会员,将不享受球会赠送三局球票的优惠。
11、会员参加球会举办的比赛,必须确保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参加比赛,如因会员自身原因引起突发疾病或其他意外时,球会除协助救治外,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会员的处罚规则
所有TT会员应秉承求同存异、团结互助的精神,并在比赛及日常训练中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尊重球馆的工作人员。如对球会会员、委员、球馆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不同看法,可通过球会负责人或球馆领导反映意见或提出批评,由相关人员协商解决。对未经球会同意私自代表其它保龄球组织参加比赛,在比赛期间故意干扰其他球员比赛,在比赛及练球时辱骂工作人员,故意扰乱比赛秩序或在比赛球馆无理取闹的会员(包括在其它球馆参加比赛时),经球馆领导或两名以上(含)球会委员提议,由球会委员会调查核实并经集体表决,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处罚方式包括:1、口头警告,由球会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2、会内警告(委员会内部掌握,不对外公开);3、责令口头或书面赔礼道歉;4、加收300元以内的会费;5、严重警告(在宣传栏公布);6、对球会造成特别严重的负面影响的,经球会委员会三分之二的比例表决通过,可以规劝其退会;7、无悔过表现,一年之内两次以及两年内三次违反上述规定或拒绝执行球会委员会处罚的会员,经球会委员会三分之二的比例表决通过,可以强制其退会,并将处罚结果对外公布。
第五章 球会的组织机构
第十条:为球会作出重大贡献的球会主要负责人离职后,经委员会半数委员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自愿的前提下担任球会名誉会长或顾问。球会名誉会长或顾问在自愿的前提下自动进入球会委员会。球会委员、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的产生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举产生。其中球会委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球会共设十三名委员(含球会名誉会长、顾问),委员在球会负责人的分管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及会长由委员选举产生。球会设副会长两名、常务副会长一名、会长一名。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对球会委员会及其作出的决议进行监督;
2、审核球会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总结;
3、审核球会年度收支的情况;
4、选举球会委员会的委员;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如在年度大会中超过半数会员不满意球会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须重新选举球会委员会。
第十二条:球会委员会的性质、产生、职责
1、球会委员会是会员大会闭幕时产生的执行机构,向会员负责,每届任期两年。目前球会委员会于2008年1月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至2010年1月。
2、从2010年(下届球会委员会)起,选举委员前实行自荐制。所有会员决定参选委员时,首先必须通过自荐的方式,明确自己愿意无偿承担球会委员的义务,主动完成委员会交办的任务。应届球会委员会根据自荐会员的名单,送交会员大会选举下一届球会委员会。选举委员及球会负责人时,由球会名誉会长及顾问负责监票。
3、根据球会的发展及现状,球会对相关事务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球会事务包括一般事务、重大事务、特别重大事务三种。其中一般事务由球会负责人协商解决,并通报全体委员。重大事务由参加当次会议的委员投票表决,超过参会委员三分之二(含)的比例方为通过。特别重大事务(如制定修改会章,决定球会发展方向,变更球会活动基地等)由全体委员投票表决,超过委员总数四分之三(含)的比例方为通过。对于涉及球会特别重大的事项,球会会长可以指定一名委员通过电话收集未到会委员的意见,并以此形成球会决议。
如议题未达到相应的比例,可修改或完善后再提交委员会表决。一般事务、重大事务、特别重大事务的尺度由会长及常务副会长共同区分。
4、委员根据自己对相关议题的理解,可以在委员会独立地发表可行的建议或意见。在表决球会重大事务时应维护球会的最大利益,公正地作出选择。委员会经集体表决作出的决议与自己的观点不一致的时候,在保留自己的意见的同时,必须坚决执行委员会的决议,体现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制度。
5、从2009年1月起,球会委员会将对委员出席委员会议进行考勤,对委员完成委员会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球会委员会将对开会时请假、迟到、早退、无故不出席的委员作登记,对委员年度内提出的议题数量、完成委员会布置的任务进行全面考核,并在年度会员大会予以公布。召开委员会议因事请假时必须通知球会会长或常务副会长。
6、委员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会议决议须经一定比例的委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7、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每两月举行一次,临时会议由会长或两名以上(含)委员提议召开;
8、委员因工作、家庭等个人原因无暇履行委员职责时,可以主动申请退出委员会,但应在委员会上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参加会议半数委员表决通过生效。差额委员在会员自荐的前提下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委员长期不能完成球会布置的任务,或由于个人原因给球会造成恶劣影响的,经会长或三名(含)委员联名提议,可以召开委员会进行表决,并根据表决结果规劝其退出委员会或强制其退出委员会。
9、根据球会未来的发展方向及培养后备人材的需要,可由球会负责人协商提名,并经委员会半数通过后,指定其他会员(自愿)列席委员会议。列席会员可以在委员会上发表个人意见或提出建议,但是不享受委员会的投票权。
10、收集球馆或会员反映的意见,提交委员会议讨论;
11、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及计划;
12、审议委员会年度的工作报告及收支情况;
13、通过球会决议,修改、完善球会所举办各类比赛的章程;
14、审核、修改球会章程,并向所有会员公示;
15、决定本会的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第十三条 委员分管职责
为提高委员参与球会事务的积极性,使球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球会委员按照自愿或委员会的安排分管球会的日常工作。本章程正式实行后,将明确各个委员的职责。委员在处理会务时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可以如实向分管球会负责人反映情况,由球会负责人协商解决。确定分管事务后,委员应该对自己分管的以下职责做好规划,并报分管球会负责人审核。
1、负责管理球会的财务及固定资产;
2、负责会员会籍的管理及会员的培训,负责制作会衣及会员证;
3、负责起草球会所有比赛的章程及预算;负责组织策划2009年度除队际联赛以外的比赛(如在2009年逢双周二举办什么比赛)。
4、负责设计、更新及张贴球会宣传栏;
5、负责商谈赞助及合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及沟通。负责起草球会对外发布的文书,包括会议纪要、媒体报道等;
6、负责管理球会文书,负责管理、维修球会办公设备(添置打印机墨水等),并发放会员储物柜;
7、负责筹备年度颁奖典礼,制作年度所有比赛奖杯;
8、遇到重大比赛时,组织参赛会员进行集训;
9、牵头组建及管理球会网站。
第十四条 球会负责人的产生
1、球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下称球会负责人)在委员自愿的前提下通过选举产生。选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时须经全体委员进行不记名投票,由得票最高的四名委员分别当选为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票数相同时,由委员会对票数相同的委员进行第二轮投票,以第二轮的投票结果确定当选者。
2、球会负责人可以由委员会罢免。罢免提议须有三名以上(含)委员提出,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生效;
3、球会名誉会长及顾问原则上不安排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检查、监督委员会落实的情况,对球会的财务进行监督,根据自己的经验对球会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如发现球会的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存在偏差时,可以召集委员会进行纠正。
第十五条:球会负责人的权利及职责
1、会长
1)球会会长负责球会的全面工作, 负责球会领导班子的协调,并分管商谈赞助、落实宣传、负责起草球会对外发布的文书、重大比赛前组织会员集训等事务;
2)负责起草委员会议提纲及球会年度总结,召集及主持委员会议;
3)在落实分管工作的同时,检查委员会决议落实的情况以及全体委员完成任务的情况,并据此提出意见或建议;对违反会规的会员提出口头警告,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4)负责协调球会与球馆及其它保龄球组织的关系;
5)对球会发展的方向等重大事项提出建议提交委员会讨论;
6)与球会常务副会长共同区分球会一般事务、重大事务、特别重大事务。
7)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8)审核球会对外发布的章程及文书,签发委员会决议,审批球会的支出;
9)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10)球会会长可以通过自筹或寻找额外赞助等方式设立会长基金。会长基金由由球会财务委员统一保管,并由委员会监督使用的情况,确保基金用于与球会有关的事务(如用于慰问生病会员或会员家属,津贴会员参加特定比赛,设立球会特别奖项,保障委员会议顺利举行等)。会长对球会基金享有独立支配权,会长基金的报销与球会财务制度一致。
11)会长由于个人原因不再担任球会会长时,在委员会半数委员通过的情况下,可在自愿的前提下改任球会顾问。
2、常务副会长
1)球会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球会的各项工作, 并主管球会财务、球会文书、牵头组建球会网站等事务; 会长不在深圳期间,由常务副会长代行会长职责;
2)主持委员会议;主管球会财务收支;
3)根据自己的观察及理解,对球会发展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
4)负责分管工作的协调,检查分管委员落实任务的情况;
5)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6)签发委员会决议,审批球会及会长基金的支出;
7)与球会会长共同区分球会一般事务、重大事务、特别重大事务。
8)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3、副会长
球会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球会的各项工作,其中一名副会长分管会员的会籍及会员的培训,负责制作球会球衣及会员证;负责设计、更新及张贴球会宣传栏。另一名副会长负责负责球会所有比赛的章程及预算;负责组织策划除队际联赛以外的比赛;负责筹备年度颁奖典礼,制作年度所有比赛奖杯。
1)审批球会及会长基金的支出;
2)负责分管工作的协调,检查分管委员落实任务的情况;
3)签发委员会决议;
4)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六章 球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球会经费来源:1、会员会费;
2、企业赞助;
3、利息;
4、球会参加比赛奖金;
5、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球会须建立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实行会员监督制度,所有球会收支定期向会员公布。
第十七条:本会的资产接受委员会的监督,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
第十八条 球会的财务制度
球会的财务工作由球会常务副会长主管,其主要职责由球会财务委员及球会文书履行。常务副会长、球会财务委员、球会文书若发现收支情况不一致或出现异常时,必须马上报告球会会长。
1、球会的支出必须用于与球会有关的事务以及球会组织的集体活动;
2、球会财务委员除分管财务外,应对球会的资产进行登记,并在每个月1号发放球会文书工资。
3、球会的支出必须凭发票或收据报销(特殊情况下可以由经办人作书面说明),由经办人在发票或收据背面签名后交球会文书报销。球会文书必须商请球会副会长在发票或收据背面签名确认,最后由会长或常务副会长在发票或收据正面签署审批意见。会长或常务副会长同意报销后由球会文书将费用送交经办人。
4、球会的所有收支必须立帐,并列明所有收支的时间以及支出的用途。
5、球会的主要资金分为三部分,包括球会在本章程实行前的原有资金、会费收入以及会长基金。球会所有资金必须全部存放在会长名下的帐户,并交给球会财务委员管理。为便于报销,球会文书可以保管3000元以下的球会资金。
6、球会的会费由球会文书统一收取,超过3000元时由球会文书移交球会财务委员保管。球会文书及财务委员移交会费或者收支时应该在帐本上签收。
7、球会收支明细帐目在球会财务委员监督下,由球会文书负责制作及保管,并存放在球会办公室。球会常务副会长每个月对球会收支明细检查一次,签名确认后每个月公布一次。
8、会长基金的报销与本章程第十八条第3款相同,但是最后仅能由球会常务副会长负责审批。会长基金的支出情况在委员会内通报,不对外公布。
9、球会的所有收支的帐目必须保存两周年或以上备查;
第七章 球会文书制度
第十九条 球会的文书制度为规范球会的运作,更好地服务于会员,球会拟聘请专职文书。球会文书的工资为600元/月(试用期1个月,工资为500元/月)。球会文书是球会与球馆,球会与会员联系及沟通的桥梁,应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并以积极热情的态度开展工作。球会文书的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球会财务委员登记、管理球会的固定资产;
2、熟练操作电脑;
3、负责设计球会所有比赛的电脑记分程式,记录比赛的分数,做好队际联赛及TT周赛的各项统计(比赛统计情况应在赛后两天内完成),并发布在相关网络及张贴在球会公告栏;
4、在球会负责人的指导下,负责准备会议提纲,通知委员参加会议,记录委员的出席情况,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议结束两天内在分管委员的指导下完成会议纪要,经球会负责人审核后张贴在球会公告栏上。委员会议纪要由球会文书负责记录,副会长审核,会长签发;
5、再球会财务委员的指导下,协助报销球会的支出,并在球会帐本上列明球会每个月收支的详细情况;
6、负责收取会费,并将会费移交球会财务委员保管;
7、在球会的指导下,拟定球会的通知、通告。拟定球会所有比赛须发送的信息;
8、使用球会购买的储值卡,以群发信息的方式通知每位会员球会即将举办的各项活动及赛事;
9、在分管委员的指导下管理会籍,编排会员及委员名册,收集会员通讯录;
10、 负责每周比赛的照相,及时冲晒相片,将照片存放在球会电脑上,并在电脑上注明获奖球员的时间及奖项。比赛后的三天内将相片张贴于球会公告栏。负责发放获奖球员的照片;
11、负责保管好球会所有的文件资料;
12、熟悉球会及队际联赛、TT周赛章程,负责向球员介绍入会的申请及联赛、周赛的赛制,为球会吸纳新会员做好推广工作;
13、收集会员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给球会负责人;
14、完成球会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章 球会的选拨机制、培训计划、年度奖励
第二十条 球会的选拨机制
为体现球会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球会参加对外的重大比赛,如参加协会杯比赛及更高层次比赛时,实行选拔制度。选拔由三部分组成:队际联赛的个人成绩、参与年度球会组织比赛的次数、选拔赛成绩。
以重大比赛公布章程的时间为准,按照本年度或上年度会员参加队际联赛的个人成绩(若重大比赛公布章程时联赛举行不满10周,则以上一年度的成绩计算,参加选拔的会员应参加20局的比赛或以上,且不含加分),从第一名至第二十名分别获得积分40,38,36……4,2分。
以重大比赛公布章程的时间为准,按照本年度参加球会组织比赛的次数,从第一名至第二十名分别获得积分20,19,18……2,1分。
以重大比赛公布章程的时间为准,由球会提前选定两周TT周赛作为选拔赛的成绩。以两周TT周赛的总分(不含加分)排名,前20名会员分别获得积分40,38,36……4,2分。
根据重大比赛的参赛人数,累计上述三项积分,确定球会参赛会员。如比赛有特殊要求的,另作调整。代表球会参加重大比赛的,由球会全额或部分资助参赛费用。由球会全额资助参赛费用时,参赛会员所获奖金的半数应上缴球会。
参加重大比赛前,由球会组织参赛会员进行集训。集训期间产生的费用,由球会全额或部分补贴。
第二十一条 球会的培训计划
1、为提高会员的保龄球水平,球会将在2009年举办两次保龄球培训班(每次各八周)。培训班分为钩球组及飞碟组,在每周日下午四时至六时举行,由球会邀请高水平球员作为教练。参加培训的会员自付球道费,每次由球会文书收取10元作为教练津帖。教练的球道费由球会支出,教练津帖为100元/周,不足部分由球会补贴。
2、为吸引更多球员加入TT球会,从2009年1月起,所有2008年度未在训练基地、球王、彩都、森美四间球馆举办的周赛获得前三名球员,均可参加TT周赛。为鼓励更多会员参加比赛,球会将对部分会员(女会员及2008年队际联赛个人平均分在180分以下的会员)的参赛费用优惠至80元。优惠会员的名单由委员会议定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 球会的年度奖励
球会从2009年起将设立多个特别奖项。其中包括荣誉大奖(对球会作出突出贡献的球会领导或会员,获赠精美奖杯及奖金1000元)、年度最佳会员(三名,获赠精美奖杯及120局、100局、80局球票)、最佳参与奖(三名,以参加2009年队际联赛为前提,并以2009年度参与球会组织比赛及活动的次数为准,获赠精美奖杯及120局、100局、80局球票)、破球会记录奖(指队际联赛记录,球会队际总分记录奇兵队创造的24分,三局实打记录为黄成祥创造的757分,单局最高分为伍军保持的289分,破记录者获赠精美纪念奖杯及200局球票)、满分奖(会员在练球及比赛中击出300分将获精美纪念奖杯及200局球票)等奖项,并在年度会员大会进行表彰。
第九章 终止
第二十三条:本会自行解散或其他原因,需要注销时,由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二十四条:本会终止前,须在委员会成立清查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球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并向全体会员公示后正式实行。球会原来作出的决议及规定与本章程有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本会委员会,从正式公布之日开始实行。
深圳市中银鹏TT保龄球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