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19届联赛章程
 

 

2010年度深圳T.T.队际联赛章程


一、比赛时间 :2010年8月29日起,每周日晚7:30报到,8:00开赛;

二、报名
         :每队5人每队,在第13周前最多可报6人,第6人参赛另付参赛费。

三、比赛费用 :会员参赛:1100元/人,非会员参赛1300元/人(由队长负责,联赛开赛前全部交清)。

四、比赛赛制 :(以10支球队参赛为例),拟采用16周积分制队际赛,其中9周单循环对抗赛,4周排位赛,3周实力赛。

1、单循环对抗赛(第1、2、3;5、8;8、9;11、12周)
A、对抗积分:
三人出赛,(3+2)赛制。即先进行3局队际赛,再进行2局三人共同完成
的比赛,每胜1局积1分;总分胜方积2分。如双方分数相同,则平分积分。
B、排名积分:
按照十四队总分进行排名,由第一名至第十四名分别获得1.5、1.5、1、1、1、0.5、0.5、0.5、0、0分。

2、排位赛(第4、10、13、15周)
按照当时总积分排名由高至低顺序,相邻两队进行对抗。赛制及积分的产生方式同单循环对抗赛。

3、实力赛(第7、14、16周)
第7、4周三人出赛(赛间不可换人),(3+2)赛制,即先进行3局队际赛,再进行2局三人共同完成的比赛。
第16周四人出赛,(2+2)赛制,即先进行2局队际赛,再进行2局四人共同完成的比赛。其他队员可在赛间换局时替补出场。积分以10队总分进行排名确定,由第一名至第十名分别积10、9、8…1分。

五、奖项:(所有奖项均于颁奖典礼颁发)

1、总积分排名奖(前三名颁奖杯)
冠军          亚军        季军       第四名
2500元    2000元    1500元    1000元

2、积分奖:根据每队总积分颁发,每分20元。

3、周奖(实力赛除外):
 冠军      亚军    季军    第四名   第五名
200元   150元  130元    110元     80元

4、全赛程单项奖(分为A、B、C、D四组,若同时获得不同组别的奖项,可重复拿奖)
A组(不重复拿奖。若同时获得多项奖励,则先取奖金高的奖项;奖金一样,则按下列奖项的顺序决定所获奖项)

1)最高平均分奖(不含加分、出赛24局或以上。前三名颁奖杯):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600元 500元 400元 300元 200元

2)最佳进步奖(获奖者参加本届联赛前必须有联赛成绩记录,不含加分、出赛24局或以上。前三名颁奖杯):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500元    400元   300元

3)常青奖(出赛20局或以上的50岁以上球员。以含加分的平均分排名,前三名颁奖杯):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600元    500元    400元

B组(不重复拿奖。若同时获得多项奖励,则按下列奖项的顺序决定所获奖项)
1)三局最高分(实打):500元(颁奖杯)
2)单局最高分(实打):500元(颁奖杯)
3)三局最高分(含加分):400元(颁奖杯)
C组  队际总分冠军(含加分):800元(同分时平分奖金)
D组  合打最高分(含加分):600元

六、特殊规定
1、同分比较:
      1) 单循环对抗赛及排位赛,确定排名积分时,如队际总分相同,以总让分少者列前,如总让分仍相同则以合打两局总分高者列前;
      2) 实力赛总分相同时,分享积分;
      3) 总积分相同时,总瓶数多者列前;
2、迟到或缺席:
      1) 除实力赛外,球队因事可与对手商议提前比赛,但提出申请的球队每人每局在原有的加分基础上减5分(合打球局每局减5分),且放弃周奖资格,每队一次机会。
      2)迟到球员从正在比赛的球员已经投球的下一格开始投球计分,未进行的
投球计零分。
      3) 缺席球员队际赛每局计140分(含加分),两人参赛时合打球局每局减15分,只有一人参赛时合打球局每局减30分。
3、补充或更换球员:
前3周可提出更换或补充球员,第4至12周只能更换未出赛的球员,最后5周不可更换或补充球员。

七、其他规定 :
     1、参加联赛平均年龄60岁或以上的球队,队内年龄60岁以上的球员每人每局在原有加分的基础上再加五分(本项加分不计算入常青奖的统计范围);在比赛期间,该队不受章程关于更换球员的限制,如参赛球员因身体不适在比赛期间可以随时更换比赛球员。
     2、联赛的最高局分为300分。参赛球员的局分(含加分)超过300分时,以300分记录成绩。
     3、参赛球队最多可以拥有三名名高水平球员,但每场比赛最多只能派出两名高水平球员参赛(最后一周实力赛除外)。高水平球员包括:市级或以上代表队的现役球员(55周岁或以上的除外);本年度春季联赛个人平均分前八名球员。如因特殊情况需派三名高水平球员出赛的,每局总分减18分。
     4、减分球员以实际个人平均分计算个人成绩。
     5、TT球会将邀请深圳媒体对秋季队际联赛的赛况作报道。
     6、未尽事宜,由T.T球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  联赛加减分规则

一、首次出赛时的加分依据
1、根据球员参加球会所有赛事的成绩纪录,按照联赛、周赛及其它可以确认球员水平的赛事成绩顺序,取最近的20局或20局以内的成绩(真实成绩)计算平均分,并以该平均分减去25分后的成绩作为最低分限,取代低于最低分限的局分后重新计算平均分,所得结果即作为计算该球员首次出赛时加分的依据;如参赛球员无任何成绩记录或超过一年没参加球会赛事,则首次出赛时加分统一确定为12分;市级或以上代表队的现役球员第一次出赛的加分,由TT球会以0分,3分,6分三个等级评定。

二、第二次及之后出赛时的加分依据
开赛后,每轮调整。
a) 对于首次出赛时成绩记录已满20局的球员,加入新的成绩时去除最早一轮的成绩仍以20局计算平均分;
b) 对于首次出赛时无任何成绩记录或成绩记录未满20局的球员,仅加入新的成绩,以所得平均分作为计算加分的依据;满20局后同“a”。重新计算平均分时,仍设最低分限,即以调整前的平均分减去25分后的成绩作为最低分限,新加入的成绩中低于最低分限的局分以最低分限代替,而此前的局分不再修订;

三、加分计算公式

加分=(200-平均分)X 0.7

四、减分计算公式
减分=(平均分-200)X 0.7

五、最高加分限

1. 男士最高加分:24分;
2. 女士最高加分:35分

六、最高减分限
:-14分


附件二 错误记分处理办法
   本届联赛的错误记分处理办法参照深圳市保龄球训练基地举办周赛的规定执行。



深圳市TT保龄球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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