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赛章程
 

 

2010年度深圳T.T.队际联赛章程

 

、比赛时间:2010822日起,每周日7:30到,8:00开赛

报名:每队5每队,在第13周前最多可报6人,第6人参赛另付参赛费。

比赛费用:会员参赛1100/人,非会员参赛1300/人(由队长负责,联赛开赛前全部交清)。

、比赛赛制:(以14支球队参赛为例),拟采用18周积分制队际赛,其13周单循环对抗赛,3周排位赛,2周实力赛。

1单循环对抗赛(第1234678101112141516周)

A对抗积分:

三人出赛,(3+2)赛制。即先进行3局队际赛,再进行2局三人共同完成

的比赛,每胜1局积1分;总分胜方积2分。如双方分数相同,则平分积分。

B排名积分:

按照十四队总分进行排名,由第一名至第十四名分别获得1.51.51.511110.50.50.50.5000

2排位赛(第51317周)

按照当时总积分排名由高至低顺序,相邻两队进行对抗。赛制及积分的产生方式同单循环对抗赛。

3实力赛(第918周)

9周三人出赛(赛间不可换人),(3+2)赛制,即先进行3局队际赛,再进行2局三人共同完成的比赛。

18周四人出赛,(2+2)赛制,即先进行2局队际赛,再进行2局四人共同完成的比赛。其他队员可在赛间换局时替补出场。积分以14队总分进行排名确定,由第一名至第十四名分别积1413…21分。

奖项:(所有奖项均于颁奖典礼颁发

 

1、总积分排名奖前三名颁奖杯

冠军

亚军

季军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2500

2000

1500

1000

800

600

2、积分奖根据每队总积分颁发,每分20元。

  

3、周奖(实力赛除外)

 

冠军

亚军

季军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230

180

150

130

110

80

50

4、全赛程单项分为ABCD四组若同时获得不同组别的奖项可重复拿奖

A不重复拿奖。若同时获得多项奖励,则先取奖金高的奖项;奖金一样,则按下列奖项的顺序决定所获奖项)

1)最高平均分奖(不含加分、出赛26局或以上。前三名颁奖杯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800

700

600

500

400

300

250

150

2)最佳进步奖(获奖者参加本届联赛前必须有联赛成绩记录,不含加分、出赛26局或以上。前三名颁奖杯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500

400

300

3)常青奖出赛22局或以上的50岁以上球员。以含加分的平均分排名,前三名颁奖杯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700

600

500

400

300

B(不重复拿奖。若同时获得多项奖励,则按下列奖项的顺序决定所获奖项)

1)三局最高分(实打)700元(颁奖杯)

2)单局最高分(实打)700元(颁奖杯)

3)三局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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